
1.破坏土地资源。非法公墓占地面积通常很大,少则几十亩,多则上百亩。所占用的土地以农村集体荒山等未利用地为主,兼有耕地、果园地、林地等。山下部分,包括墓园进出口、停车场(硬化地面)和销售处等,一般占用耕地。非法占地建设公墓,造成大量土地资源被破坏。

2.危害消费者的权益。开发公墓投入低,支出少,可以说一本万利。因此,根本不具备开发资质的个人,打着各种旗号,占山划地,做起了公墓生意。有的附会为村集体“公益性”公墓,有的借口说是“义务”帮助村民修祖坟,有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墓园范围。由于私人经营的公墓相对“便宜”,成为中低收入丧户首选。可是这些所谓公墓基础设施落后,管理无从谈起,墓地常年荒芜,丧户无处诉说,极大地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3.妨碍土地管理秩序。非法公墓经营者一旦将所“开发”的墓穴售光,必定溜之大吉,墓地处于完全无人管理的境地。多年以后,该处墓园将不可避免地沦为“乱坟岗”,荆棘密布,荒草丛生,土地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都无法实现。因此,非法占地建设公墓,为国土资源正常管理留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