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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繁复的丧礼仪,强调哀戚情感的适度表达

时间:2025-11-16

    殡葬活动有一套物质层面的器物和操作层面的礼仪与流程,但是最重要的是满足生者的精神情感需要。孔子一方面强调应当注重情感的真实表达而不是崇尚外在的礼仪形式,另一方面又强调“丧致乎哀而止”,反对以死伤生、残生送死的过分矫情。《论语·八情》记载,孔子在回答林放问“礼之本”的时候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这是孔子关于丧礼仪文与哀痛心情之间关系的表达,即就一般的礼仪来说,与其铺张浪费,宁可朴素简约;就丧礼来说,与其仪文周到,宁可过度悲哀。《礼记·檀弓上》记载,子路说:“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结合这两则材料我们可以发现,孔子认为,与其过度注重外在的礼仪形式,还不如注重哀幼之情的真实表达。当然,哀痛的心情必须通过外在的礼仪形式才能表达出来,但是,外在的礼仪只是真实情感表达的形式与载体,治丧时若只注重节文而不注重哀幼之情,丧礼必然走向奢侈浮华,似乎孔子对此深有感悟。事实上,礼仪过于浮华固然不对,过于节俭也不恰当,必须要合乎情理中节才好。后世的荀子就走向了强调礼仪形式的方向。

                  海湾园,上海公墓,奉贤公墓,浦东公墓                 

                       

    《论语·阳货》记载,宰我提出将“三年之丧”改为“一年之丧”。孔子质问宰我说,父母死了不到三年,你就吃白米饭穿锦缎衣服,你心安么?如果你能心安就可以这样做。孔子进一步解释说,每个人生下来都要经过三年以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所以替父母守孝三年是天下的通例。由此可见,孔子认为替父母守孝三年是生时孝养父母的一种延续,因而表达了一种感恩回报的情感,只有这样,孝子才能心安。如果潦草马虎,则心中永远不能释怀。

    但是孔子也反对过分的悲哀。《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的儿子孔鲤(伯鱼)的母亲死了,可是伯鱼在服丧一年以后还在哭哭啼啼,孔子便说他悲哀的过度了。“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鱼闻之,遂除之。”按照礼制伯鱼为母亲服丧一年就可以了,就应该停止悲痛。由此可见,孔子反对过分的悲哀,主张悲伤的情感应当适度。具体而言,就是以合乎礼制的规定。子游所说的“丧致乎哀而止”(《论语·子张》)应该说是合乎孔子的意图的。《说苑·辨物》记载,子贡问孔子死人是有知觉还是没有知觉,孔子以非常诚恳的态度对他说,我要是说死者有知觉,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要是说死者没有知觉,又恐怕不孝子孙弃而不葬。这则材料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孔子既反对弃而不葬的不孝行为,也反对因悲伤过度而导致的以死伤生、残生送死的隆丧厚葬。后世荀子将这种思想发展为“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荀子·礼论》)。在孔子看来,在失去亲人的时候,既不能因为过度哀伤而有损身心健康,也不能因为过度守丧而久违人事,而应当有所节制合乎中道,具体表现就是合乎礼节。殡葬之礼仪的意义就在于纤解亲人去世的哀痛心情,传承孝道表达感恩,明了生死的真正意义,从死亡中认识到生命的价值,在哀痛中体会生命传承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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