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子的殡葬祭祀思想与其对鬼神及生前死后问题的态度密切相关。众所周知,孔子认为丧葬祭祀是孝道的重要内容,是生前善事父母的延续。所以当子游问孝时,孔子回答:“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在丧葬祭祀的态度上,孔子主张“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但是死人到底是否有知觉?我们祭祀对象到底是怎样的存在物?探讨孔子对此所持的态度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孔子的丧葬思想。

关于人死后是否有知觉,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曾经做过这样的解释:“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在孔子看来,把死者看成是无知的是缺乏仁心的表现,而把死者看成是有知的则是缺乏智慧的表现。显然这就陷入了一种矛盾心理。《说苑·辨物》记载,子贡问孔子死人是否有知觉,孔子以非常诚恳的态度对他说:“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也。”即,如果说死者没有知觉,恐怕不孝子孙对父母弃而不葬;如果说死者有知觉,又怕孝顺的子孙可能因送死而妨生。基于这样一种考虑,看来对于人死后是否有知这一问题,怎么回答都不恰当,最好就是搁置不论。从孔子的这种态度中我们还可以发现,孔子对于死后到底有没有知觉这一事实本身并不重视,而是关注对于生者会产生什么影响。
关于鬼神的态度,孔子是“敬鬼神而远之”。他强调对于鬼神必须虔诚恭敬绝不可以慢待衷读,但是又要远之,不过多谈论其有无,也不讨论其存在状态。但是孔子却主张“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即,在祭祀过程中不管鬼神客观上存在与否,我们在主观意识上,就当他亲临在场。由此可见,孔子对祭祀的对象存在与否并不关注,对死者有没有知觉也搁置不理,而只是强调祭祀者的恭敬和如其在场的态度。作为祭祀的对象的鬼神是作为思念的对象,是作为一种精神性的存在物,存在于生者的情感与想象之中,它作为一种外在于主体的精神,借由主体的思念而内在于主体的精神情感之中,约束和影响着主体的思想和行为。这样,对鬼神的敬畏就形成了一种道德的自我反省与检查机制,从而发挥着道德教化作用。
《礼记·祭统》云:“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者,教之本也”。《国语·楚语下》云:“祀所以昭孝息民、抚国家、定百姓也,不可以已。”都是在说祭祀所具有的道德教化作用。《荀子·礼论》说:“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荀子的话则清晰地阐明了老百姓以为是侍奉鬼神的祭祀活动,实际上是君子教化世人的手段,是圣人“用神道设教”。梁漱溟先生在《中西文化及其哲学》中高度评价了儒家注重祭礼的价值所在,“祭礼之所以重,无非永人念旧之情。儒家把别的宗教之拜神变成祭祖,这样郑重的做法,使轻浮虚飘的人生,凭空添了千钧的重量,意味绵绵,维系得十分牢韧!凡宗教效用,他无不具有,而一般宗教荒谬不通种种毛病,他都没有,此其高明过人远矣。”仁1〕1‘。台湾学者康韵梅指出:“儒家将丧祭之礼实际的意义由原始宗教信仰转化为人情之常,即把行礼的重心由死者转移至生者,换言之,礼所代表的是生者对死者的敬虔与感念,由此不忍死之仁心而永远惦记怀念,构成了一人与人之间紧密之网络,使逝去的生命在此情感的架构中,得到不朽。”叫212这道出了祭祀所具有的精神生命的传承作用和终极关怀作用。
通过“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的祭祀活动,不仅培养了后世子孙真心诚敬的态度,感恩先祖的品德,报本反始的情怀,而且在这样一次次祖先神灵在场的祭祀中,祖先的形象牢牢地存在于子孙的记忆中,祖先的品德和功绩勋劳永远被子孙所铭记。正如冯友兰先生指出,儒家“特别注重祭祀祖先,则人人皆得存在于子孙之记忆中,得受知之不朽。此儒家所理论化之丧礼祭礼所应有之涵义。”冯先生对于儒家丧葬祭祀礼仪社会作用的论述可谓一语中的。康韵梅也对儒家丧葬祭祀观做出了高度概括:“儒家以人性情感的观点诊解礼制,将丧葬之礼的主题置于生者,显现了三个重要的意义:一是面对死亡的哀敬之情重于礼仪本身;一是死后的存在是经由此生者哀敬之心而呈现,不必诉诸死后的信仰;一则是安顿死亡所带来的悲伤之时,创发出积极的人伦道德价值。”